粤港“电子印章”互认办法发布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 实习生/招韵倩)昨日,为推动粤港两地贸易投资便利化,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应用于粤港跨境电子交易的电子签名证书或认可数码证书的互认申请、核准、管理规定及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职能等相关细则。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


 
联系电话:0351-7029390 手机: 传真:0351-7029390
Copyright©2012 山西百成科技有限公司www.wfg.cn 晋ICP备14000090号-1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